三明大田城区春节前交通管制
为缓解春节前城区道路交通通行压力,优化城区通行方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对城区部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从2023年1月17日8时起至1月21日17时止。
二、交通管制路段:
1、凤山中路实行自西往东(交通局口→老车站路口)方向单向行驶(公交车除外),严禁三轮及三轮以上车辆由老车站路口进入凤山中路,雪山北路进入凤山中路行驶车辆禁止左转。
2、南山路实行由北往南(东街口→司法局)方向单向行驶,严禁从司法局往东街口方向行驶。南山桥头(靠宝山路侧)设置机动车禁止左转弯交通标志,南山桥由南向北驶入的机动车禁止左转弯进入宝山路山水大酒店方向行驶。老车站口、东街口、司法局口、南山桥头(靠河滨东路侧)实行实时交通管制。
3、禁止货车进入河滨东路、建山路、南山路、凤山东路、凤山中路、凤山西路、宝山路、香山路和湖山路,石牌往返湖美、梅山、前坪、文江方向货车往纵五线行驶。
4、建山路、雪山北路、凤山东路、凤山中路、凤山西路、宝山路、南山路和文山路禁止机动车掉头,雪山南路(过渡市场)全线禁止车辆通行。
5、客运车辆往闽南、永安、三明等方向行驶路线:车站--兴田路--美地路--兴业路(过境路)--老厝路口--闽南、永安、三明等方向;奇韬、梅山、湖美等方向行驶路线:车站--兴田路-凤山东路一香山路--双龙路--奇韬、梅山、湖美等方向。客车返回进城时按相同路线反向行驶至车站。
6、禁止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上述路段沿街店面确需停车装卸货物的,须在 21:30 时至次日 7时前进行。
三、车辆停放
车辆需按规定停在停车场或顺向按位停放在道路上划定的停车泊位内,严禁乱停乱放。栋山支路西侧、聚龙路北侧(道口除外)供小车临时单排顺向停放。兴田路均溪公园至县汽车站北侧(靠河边侧)的非机动车道供小车顺向临时停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制措施,提前选择出行路线,倡导公交出行或步行,听从交警指挥,共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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